近日,因認為手游“穿越火線2(反恐精英版)”侵犯了其”穿越火線“商標權,騰訊公司將手游開發(fā)者訴至法院。
據(jù)了解,小奧公司于2014年4月開發(fā)完成手機游戲“穿越火線2游戲軟件”,并獲得著作權登記,該游戲以“反恐殺手3敢死隊”為名通過移動、聯(lián)通、電信三大運營商上線運營,后于2014年8月更名為“穿越火線2(反恐精英版)”。騰訊公司認為,被告在游戲中使用名稱“穿越火線2(反恐精英版)”,屬于惡意抄襲模仿,侵害了騰訊公司享有的“穿越火線”商標專用權。
海淀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“穿越火線”市場認知度較高,手游名稱中“穿越火線”為最顯著部分,屬于商標意義上的使用行為,其行為構成商標權侵權。判決認定被告構成侵權,應停止侵權、消除影響,賠償騰訊公司經(jīng)濟損失30萬元及合理開支等。對于該宣判結果,小奧公司提出上訴。(來源:驅動之家)